怎么能提前退休?要退休了档案如何去提?

suansuanmao 养老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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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忠岐的头像
    柳忠岐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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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需要。
    一般是单位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办理的,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
    退休以后档案怎么办理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缺咐拿,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简迟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伏搭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2年前 0条评论
  • 小何的头像
    小何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评论
    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如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五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粗闭
    5、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特殊工种的要求:
    (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况,政府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几年退休;
    (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唤兄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岩链裂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年前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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